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利收归国务院,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。
一起,税法又以法令的方式规则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。
如:高新技能开发区的高新技能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所得税;
新办的高新技能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;
使用“三废”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;
企事业单位进行技能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、服务、训练等,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。
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讨,力求通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,最大极限避税,强大企业实力。
一起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漫山遍野,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非常诱人,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、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招引资金、技能和人才。
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能工业或受鼓舞工业,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躲避税收的优先考虑要素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