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准则便是使用必定的筹资技能,使得企业到达最高的赢利水平缓最轻低的税负水平。
一般说来,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途径:
1、自我堆集:
2、假贷(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);
3、发行股票。
自我堆集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赢利,而股票发行应该付出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赢利分配的一种方法,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,因此达不到避税的意图。
假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赢利中扣减,能够冲减赢利而终究避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