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王是个老股民,这些年在股市赚钱不算多,但大风大浪都经历过,对炒股颇有心得。
儿子小王创业后渐渐有了富余的钱,也想到股市试试身手,老王就经常在小王耳边唠叨,提醒小王炒股切忌贪心,一定要见好就收。小王听了父亲的教诲,在股市里小赚了一些,于是他向证券公司咨询股票买卖和分红如何纳税的问题。
根据有关政策规定,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,也就是说,小王在证券市场卖股票的所得暂免纳税。
小王买的股票如果获得了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呢?
依照有关规定,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,获得的分红所得,应按照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依20%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自2015年9月8日起,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,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,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,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(含1个月)的,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;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(含1年)的,暂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;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%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股票,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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