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7月1日开始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》正式实施,其中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。那么新规下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到底该怎么开呢?一起来看一看。
首先,自2017年7月1日起,企业作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否则,发票将不能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。
据了解,新推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比以前的机打普通发票,在票面上增加了税率和税额,还包括密码区,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。从今年7月1日起,票面上还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。
新规之后,企业财务人员打开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”,输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、开票日期、金额以及验证码点击查验,如果一致就会出来发票的详细信息;如果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,在查验过程中就会显示“作废”;如果输入资料错就会显示不一致;如果是假发票就会显示查无此票。
看了以上内容,对于新政下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查验相信您已经有了一定了解,七月起我国开始实行了十余条新政,在这里提醒广大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多多留心,避免给自己和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,关注
,了解实时财税新政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