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初型创业企业难免会在工商登记时出现或大或小等问题,这些问题可能使你跑了N次工商局也没能痛快的解决,前不久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关于“易错清单”审批事项,且通过“挂墙上,摆桌上,晒网上,送手上”等各种方式登台亮相。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杜绝“材料易错易漏”带来的跑断腿式工作反而徒劳现象。
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范围内首创推出了《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事项“易错清单”》温州市人民为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中提供了“样板”。以下是最常见易错项目:
1.针对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委托书填写不规范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设立登记时申请人应是股东(而不是公司),变更登记时申请人应是公司(而不是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)。
2.针对企业设立、变更登记事项中租赁协议内容不规范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租赁协议应以公司的名义签订,且合同签订时间等期间应在公司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以后
3.针对申请登记材料时间顺序有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公司设立登记,章程时间应早于等于股东会决议时间;公司变更登记,新章程时间晚于等于股东会决议时间。。
4.针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项中申请企业行业与业务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主营业务应当与企业行业保持一致。
5.针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项中申请行业表述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行业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。
6.针对企业设立、变更登记事项中企业自备文书(如股东会决议、章程)中法人、股东的签章不规范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法人股东签字应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加盖该法人的公章。
7.针对企业变更登记事项中申请书填写不规范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变更登记时,不需要填写设立登记模板,只需要填写“基本信息、变更、申请人申明”三大模块,如果备案的,同时填写“备案”模块。
8.针对租赁协议内容不规范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租赁协议应体现为办公经营或者生产经营使用,而不是作为住宅使用。
9.针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出资人变动备案事项中申请书填写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出资人变动为备案事项,应在申请书备案模块中填写,而非变更事项中填写
10.针对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不规范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有限责任公司需填写公司“设立方式”这一栏
11.针对公司变更、注销登记事项中股东的召集程序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设立董事会的,由董事长召集,主持;没有设立董事会的,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。
12.针对公司登记事项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、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。
13.针对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关于股东会的召集程序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。
14.针对等级材料涂改错误,“易错清单”提示:需要在修改的地方按指印或者盖章确认,并由委托代理人确认签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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